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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以“服务是宗旨,满意是标准”为理念组织落实、协调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根据以上职能,离退休工作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和国家干部工作及离退休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协作,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老干部和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等方面各项待遇的落实。

3、配合党组织认真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阅读文件,传达通报学校情况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教职工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及时宣传、表扬离退休教职工中的好人好事。

5、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办好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协调各分会、兴趣协会,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宣传教育、参观游览、医疗保健、文艺体育等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6、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定期召开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家访、谈心及时听取和了解老同志的意见和要求,为离退休教职工做好服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困难。

7、组织各大节日的慰问活动和集体演出等活动。

8、关心离退休老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做好慰问和安抚工作。

9、负责制定离退休工作计划;使用好活动经费;做好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实现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有关统计工作,管好、用好本部门资产。

10、调查了解离退休教职工的情况,定期总结离退休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11、加强本部门的机关建设,督促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树立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的思想。

12、承担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校老龄工作委员会、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