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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离退休钓鱼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性 质

东北大学离退休钓鱼兴趣协会是由东北大学离退休教职工自发组织的群众性兴趣爱好团体。协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没有任务性,没有强迫性,完全是协会会员的个人行为。

第二章  管 理

东北大学离退休教职工钓鱼协会的管理和发展坚持自筹经费、自我组织、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原则。东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对协会的工作负有协调指导及支持的责任。

第三章  机 构

1、钓鱼协会设置会长—名,副会长两名。

2、钓鱼协会的织织机构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选举、自荐、提名等方式均可。

3、钓鱼协会的负责人原则上每届任职三年,由于特殊情况可以随时作调整。

4、钓鱼协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责任是以老有所乐为中心,坚持健康向上的思想,负责协会活动的织织与管理、服务与协调工作。协会负责人的工作是—项义务性的工作。

第四章  会 员

1、东北大学钓鱼协会的会员必须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必须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2、会员有加入或退出协会的选择权。

3、会员必须履行缴纳会费的责任,有关心爱护他人的责任,有维护集体利益的责任。

第五章  经 费

1、会费是协会开展活动的基础。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

2、每年离退休工作处都将支付部分经费用于活动,这部分费用专款专用。

第六章  纪 律

1、会员在参加活动中要认真热情支持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严格遵守纪律,做到有事请假.无事按时参加活动。

2、在各项活动中会员都应坚持活动自愿参加量力而行,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3、在水库活动时,由于场地广阔,为此,要求会员不得独自行动,必须结伴而行。如遇雨季时,要远离水库入口,防止意外发生。遇有雷雨天气,必须停止在水库钓鱼,防止雷电伤人。

4、外出钓鱼时,禁止携带贵重物品,防止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