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离退休工作扎实开展,继续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光荣传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离退休队伍,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1-2013年度离退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范围:全校各部门及其负责离退休工作的相关人员。
条件:重视本部门的离退休工作,能够在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本部门离退休教职工,在支持本部门离退休分会的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敬老爱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范围:全校各部门、各分团委、各共建团队以及各部门有突出事迹和参与共建工作的个人。
条件:在助老、敬老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
(三)离退休分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范围:各部门离退休分会和负责分会工作的同志。
条件:能够积极组织本分会的离退休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关注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状况,关心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能够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老有所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范围:以全校离退休教职工为主体的团队和个人。
条件:发挥自身优势,在为学校、社会的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五)“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范围: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集体和个人。
条件: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指导学习与生活以及青少年传统教育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各奖项名额
(一)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15名;
(二)敬老爱老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10名;
(三)离退休分会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2名;
(四)老有所为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10名;
(五)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8名。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由各部门、团体根据本单位离退休工作实际进行总结、申报。
(二)参评先进个人的在职人员由本部门推荐申报,离退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及所在离退休分会推荐申报。
(三)各奖项由东北大学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四、时间及要求
凡提出申报先进集体的部门或申报先进个人的在职人员,均需填写申报表,需部门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离退休分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由所在分会的分会长签字,先进集体材料报离退休工作处盖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要求于
联系电话:83687552 83673291。
附件:东北大学2011—2013年度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请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