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退休老同志:
现转发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请所有退休老同志按照通知要求,自行到微信小程序上进行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认证周期内至少完成一次认证。请每一位退休老同志务必及时认证,以免影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附件: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pdf
离退休工作处
2025年12月4日